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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控制效果评价网上公开信息

发表时间:2017-09-13 09:38:44

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粉、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网上公开信息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粉、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的钢铁建材产业区内,那大至洋浦省道北侧约1500m处。

联系人:何赵民。

二、评价范围及简介

评价范围:本次控制效果评价范围包括年产100万吨矿渣、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主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供电、动力以及除尘、化验以及维修),主要针对上述系统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检测以及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进行评价。

建设单位简介: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的钢铁建材产业区内,木棠工业园位于洋浦开发区东北面,距洋浦港约12公里,距儋州市城区40约公里。公司位于那大至洋浦省道北侧约1500米处,距西线高速路口18约公里,利用区位交通便利的优势,公司建立一条年产100万吨矿渣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生产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11547.7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72230.61m2,生产S95等级高炉矿渣粉和两种水泥产品, 其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占30%,计30万吨/年, P.C32.5R混合硅酸盐水泥占70%,计70万吨/年。

三、项目参与人、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职务

项目负责人     吴剑        高级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吴中琦      高级工程师

报告撰写人     王晓霞      助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陪同人    何赵民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水泥粉尘、石膏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另外,设备维修工进行设备维修及保养时,还可接触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电焊弧光、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涂漆可接触到的有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等。实验室化验工人可接触化学试剂,如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氯化铵。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根据本次的评价范围,结合本次评价检测结果,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一)防尘补充措施

1完善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的密闭防尘措施,防止物料跑、冒、漏现象。

2包装水泥车间第一、第二级皮带输送机密闭,设吹风清扫包装袋表面浮尘,同时设上部抽风口抽排扬尘;皮带机正下方安装格栅板,下设集尘抽风设施,将大量下落粉尘抽吸回收。

3)袋装水泥用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质量要求;水泥成品输送皮带的转运点应尽可能平稳、顺畅;搬运过程应杜绝违章操作,控制包装袋破损率。

4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清理上吸罩等抽排风装置,保证机内及机身周围不积尘。

5加强除尘器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灰斗和管道内的积尘应定期清除,有条件下应对除尘器的通风管道进行技术改造,使通风管道符合相关设计规范,以达到最优除尘效果。

6加强清洁卫生,建立合理完善的清扫、冲洗工作内容,定时用水冲洗堆棚至接收池间的转运通道,防止积尘及减少二次扬尘。

7为生产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并监督生产作业人员的正确佩戴与使用。

(二)防噪补充措施

   该项目工人部分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存在超过85dB(A),因此,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听力防护用品,保证工人接触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注意加强监督工人佩戴个人防护耳塞或耳罩,建议进入噪声工作场所超过90dB的工人佩戴符合要求的护耳器。

   对产生噪声的运转设备定期维护,车间应对产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吸声材料等,噪声车间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加强厂区绿化,控制噪声传播。

(三)防高温补充措施

为更好地缓解夏季高温作业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夏季室外工作的人员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在高温天气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班次,保证人员身体健康,防止中暑等情况发生。

   2)应给巡检工等工人安排合适的带空调/电扇的休息场所。

   3)对高温作业工人供给合理饮料及补充营养。

   4)在高温季节前对作业工人进行高温作业职业性体检,调离有职业禁忌的人员。

(四)维修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

   1)涂漆作业:油漆采购时尽量选用无毒的油漆,维修工在调漆时开启局部的通风排毒装置,工人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涂刷油漆时尽量在上风口操作。
   2)电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应选用低锰、低氢、低尘、低毒焊条,电焊作业宜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方法进行通风,尽量在上风口操作,对于短暂焊接、气焊作业场所应使用手持式焊接面罩或安全帽式电焊面罩。

(五)个人防护补充措施

企业应加强监督劳动者佩戴与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应配备防毒面罩,插袋操作工应穿配备连体工作服,披肩帽以及防尘面罩,电焊工应配备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电焊面罩,接触噪声危害因素的工人必须佩戴声衰性能好、舒适的护耳器(耳塞或耳罩),应设置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专柜,方便工人上下班使用与保存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与维护管理。

(六)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好急救人员的现场急救技术培训,以及应针对高温中暑等应急预案组织定期培训与演练。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急救处理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急救药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方,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与更新。

   3)应对该项目基本的医疗急救设施加以严重考虑,并依托附近地区医疗急救等系统提高本项目的应急救援能力,以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七)劳务外包职业病防治管理补充措施

   该项目存在劳务外包作业(插袋工为外包工人),建议建设单位与外包单位签定外包合同时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责任内容,要求外包单位对外包工人进行合同告知,告知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监督外包单位落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该项目应将所有的外包工作人员纳入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内进行管理。

(八)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1)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及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以利于生产过程中各项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2加强外包人员人员管理,对装车操作工等外包工人应加强外包工人粉尘作业管理,建立外包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粉尘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防止劳动者发生粉尘相关职业性疾病。监督承包商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3)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4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相关职业病防治培训的签到、培训情况、成绩考核等内容。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在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图形标识、警戒线、警示语句和文字等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另外,还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等警示标识的管理与维护,发现破损及时修整或更换。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及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结果应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7)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应覆盖粉尘、噪声、高温必检项目,噪声作业人员必须做纯音气导听阈测试,高温作业人员必须加做血糖。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所从事的岗位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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